各系:
按照学校2018届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安排,结合我院专业实际,经学院研究,决定开展2018届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工作,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领导小组
组 长:杨存典
副组长:杨小锋
成 员:张孝存 赵培 黄向向 高利峰 党斌 李涛
一、具体安排
具体安排见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进程(附件1)
二、相关要求
(一)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
1.各系成立预答辩小组,安排答辩秘书收集毕业设计(论文),参加预答辩学生需于6月15日前将毕业设计(论文)及答辩申请等材料交所在系,由各系安排教师评阅。
2. 各位教师要按照本系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细则,写出答辩意见,确定答辩成绩。毕业设计(论文)初评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成绩、评阅教师评审成绩和答辩成绩分别按20%、30%和50%的比例组成,各系要认真审核初评成绩,公正公平确定总评成绩,避免出现高质低分和低质高分现象,并填写毕业设计(论文)汇总清单(见附件2)。
3.严格答辩纪律。教师要严格按照所在系答辩安排,不得压缩答辩时间和改变答辩时间,切记答辩流于形式。请各毕业班辅导员老师和毕业班主任老师通知毕业生按时参加答辩,对未按要求参加答辩的,学院将不再安排二次答辩,对于在新疆、西藏等地进行顶岗支教的学生原则上应返校参加答辩;
(二)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评选和推荐
1.各系按专业人数5%的比例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,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,对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等专业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的推荐以毕业设计为重点,兼顾优秀毕业论文。
2.各系在所有毕业生完成答辩的基础上,对拟推荐的优秀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集中评议,从严评选,宁缺勿滥。
3.各系要加强对所推荐毕业设计(论文)的审查,严把质量关,尤其要坚决杜绝抄袭和剽窃现象,学院将对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采用中国知网进行权威检测,检测通过后,将提交学校,在评选中,若认定为有抄袭、剽窃的,将取消评优资格。
附件:1. 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进程
2. 毕业设计(论文)汇总清单(excel版)
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
2018年6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