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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督导工作职责
2014-09-28 16:20  

经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集体研究决定,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督导组成员由张孝存、高利峰、李晓刚三位同志组成。

一、督导组工作职责

1、制订学期督导工作计划和指导方案。

2、对建工院执行学校教学计划、决定、遵守教育教学规律和完成教学任务情况实施督导。

3、对建工院全院教师的课堂教学实施督导检查,收集有关信息。

4、对检查对象在教学为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,向学院报告和反映情况,提出改进建议,接受学院的咨询。

5、承担学院委托的其它相关工作。

二、几点要求

1、学期开始2周前内列出学期督导方案。

2、定期召开督导例会,并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。

3、定期向学院通报督导情况及教学建议。

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4年3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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