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各任课教师严格按照《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平时成绩考核表》和《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实验课成绩考核表》的相关内容认真填写各栏目,请假栏、迟到栏、旷课栏记录次数,其余栏按百分制记录成绩;
2、请假一次扣10分,迟到和早退一次在3分钟内扣5分,超过3分钟扣20分;旷课一次扣20分;
3、每门课程旷课达到4次(理论课与实验课合计),该门课程的考勤成绩计“0”分;
4、平时成绩=课堂考勤×30%+课程作业×40%+课堂问答×30%;
5、课堂问答成绩记录如下:
35人及以下每人每学期至少提问1次;35-70人每学期提问覆盖面为70%;70-100人每学期提问覆盖面为60%;100-120人每学期提问覆盖面为50%;120人以上每学期提问覆盖面为40%;没有提问的学生按提问学生的平均成绩给分。
6、实验成绩=实验报告(图纸)×80%+实验操作表现×20%;
7、各门课程教务系统成绩登录按照以下方式选择:
(1)平时成绩×20%+期末成绩×80%;
(2)平时成绩×10%+实验成绩×20%+期末成绩×70%;
8、认知实习、课程设计成绩按照五级制打分,即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、不及格;
9、《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平时成绩考核表》和《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实验课成绩考核表》等手写记录。
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
2014年5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