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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乡发展与管理工程系主讲教师管理细则
2013-03-08 11:08  

为了严格教学秩序,加强我系师资队伍建设,提高教学质量。在学院主讲教师审批条例的基础上制定本细则。

1、我系所有专业课的主讲教师在各教研室遵照《商洛学院主讲教师审批条例》的基础上,初步拟定各门专业课及相关实践教学工作的主讲教师人选,经系领导同意,各位主讲教师签名确认,然后报送教务处审查,经教务处批准方可安排任教。

2、各教研室在安排主讲教师时,优先安排本系教师,高职称高学历及教学效果比较好的教师优先,尽量使各位教师工作量达到学院的基本要求,教师间工作量基本平衡。适当照顾各位教师的专业基础和科研方向,确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聘用教师的,按照商洛学院临时聘用教师办法,提出人选,由系领导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,教务处批复后方可安排任教。

3、各主讲教师要负责拟定自己所任课程的教学大纲、理论实践教学计划、野外考察报告和实验耗材项目及教学进度计划。选好教材,认真备课,按时上课,还要完成一定数量的专业课辅导和作业批改任务。积极参加所属教研室活动,征求所任班级学生意见,不断改进教法,结合所任课程开展科研工作,力所能及地组织学生进行课外实践活动,提高学生动手操作能力,并指导学生进行一定程度的科研活动,完成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工作。

4、要严格课堂考勤,严禁随意调课停课。根据学院命题规范认真命题,做好试题保密、评卷和试卷分析工作,并根据学生日常学习情况,给予合理的平时成绩,保证学生该科目成绩的公平性,并及时将自己所任科目的考试成绩登录到教务管理系统。

5、系上要认真统计各位教师的工作量,尤其是有分组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的工作量,要按照教学计划和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统计,经教师本人核对后报送教务处。

6、系上在学期初、期中和期末进行三次集中教学检查,并召开学习委员和学生代表座谈会,了解各位教师授课情况,对学生意见较大教师及时采取调课、停课等措施,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。

7、各位教师要积极参加外出学习、培训等活动,使自己学历早日达标,学术和教学水平尽快提高。创造条件成为省级和国家专业学术团体会员。积极参加国内相关专业学术会议,开阔视野,提高自己教育科研水平。

8、各位教师要及时反馈学生对系上教育教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,做到既教书又育人,积极完成系上安排的班主任工作。

9、跨系任课教师要协调好系内外教学任务之间的关系,协助教研室征订自己所任外系必修课程学生教材,与相关系主管教学主任联系完成命题、评卷和登分等教学任务。

10、凡未尽事宜由我系解释、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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